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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业务合作银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24
文章内容

关于征集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业务合作银行的通知

各银行机构:

  为加强对韶关市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开遴选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业务的合作银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模式

  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是韶关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银行合作搭建“政银”业务平台,设立风险资金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为韶关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信贷产品。即,对有融资需求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经申请加入“韶关市重点中小企业库”后,合作银行向贷款企业发放贷款的业务。贷款企业如发生风险,由韶关市人民政府、合作银行按比例分担风险。

  二、基本条件

  1.在韶关市境内依法设立,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业机构;

    2.合作银行应承诺发放贷款总规模最高可达资金规模的10倍,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贷款实际投放规模不得低于资金规模的8倍。

  3.在上一轮合作期间发生过5宗以上不良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本轮遴选。

  4.单个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无抵押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合作银行应承诺对借款企业的发放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基准利率的30%(全额无抵押信用贷款除外),并且不得搭售其它的理财产品或收取企业其它额外费用。

  6.合作银行接受《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风险代偿比例。

  三、遴选办法

  由银行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提出申报报告,管委会将根据银行业务情况及承诺条件等进行遴选。

  四、参与遴选需提供的材料

  (1)参与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报告(方案)(申请报告包括基金存放利息方案、银行近两年存贷比(表内+表外)情况、银行近两年开展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情况、中小企业贷款流程及时间、申请风险补偿金的数额、预计业务开展量以及开展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计划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营业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所报文件材料目录、对所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五、申请时间和申报方式

  参与遴选所需相关材料盖单位印章(一式三份)请于2019年8月5日前报送至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韶关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                   

 (联系人:伍雪雁,联系电话:8876667,邮箱:sg88766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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