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莞韶园管委会、装备园管委会和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22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新增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6〕57号)、《韶关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韶经信〔2017〕69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库的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企业根据自身意愿,按照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申请入库。
二、入库程序
(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莞韶园管委会、装备园管委会向辖区内企业征集项目入库。
(二)企业根据自身意愿,按要求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申请(莞韶园、装备园内的企业向所在的园区管委会申请),报送书面材料,材料完整性作为评审指标之一,不接受评审后补充材料。
(三)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莞韶园管委会、装备园管委会受理申请并按粤经信技改〔2016〕220号、粤经信技改函〔2016〕57号、《工作方案》和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后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四)市工信局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库名单。确定入库项目名单在市工信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方式提供给合作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审核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申报要求和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认真编写申请报告(附件1、附件3),如实完整地填写项目申请表(附件2)。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莞韶园管委会、装备园管委会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完整性等进行校核、审核;在申报资料中项目申请表(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5)和申请承诺书(附件6)中加盖公章。
(二)上报要求。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莞韶园管委会、装备园管委会请分别于8月9日前连同申报材料分批(纸质版一式3份,含申报材料、要件审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一份)报市工信局。
请严格按材料要求(包括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并加盖公章)上报,审核程序不完备不予受理。
附件: 1.韶关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库申报要求
2.韶关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库申请表
3.韶关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库申请报告材料编写要求
4.韶关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库申请报告封面
5.韶关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库汇总表
6.韶关市2019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库申请承诺书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9日
(联系人:姚立军;联系电话:8883755;电子邮箱:sg8891700@163.com)